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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军委装备发展部基础研究项目群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7:29    作者:蔡国轩    点击率:[] 次

各相关单位:

军委装备发展部基础研究项目群管理办公室已于2023年9月4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预研指南”版块发布了基础研究项目群第二批指南,共计160条,其中有限公开类(涉密)指南共有117条,目前指南已查回,请相关老师(务必涉密人员)携带红色保密本、一卡通到科研院第四会议室查询;公开类(非密)指南共有43条,具体指南信息参见http://www.weain.mil.cn/api/front/list/yyzn。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 指南建议书牵头申报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均应具有与本指南条目密级相符的保密资格,如保密资格证书过期的,应提供由保密资格认证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2. 允许多家单位自愿联合申报,但必须明确唯一责任单位(牵头申报单位);牵头申报单位应对联合申报单位的承研能力、保密资质等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 针对同一指南条目,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项(包括联合申报项目),不得为获取项目搞多头申报、重复申报、专家挂名申报,否则取消其该条指南申报资格;不同法人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视为同一单位。

4. 不接受外资参股单位的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5. 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负责。

6. 申报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二)申请团队

1. 指南建议书申报团队所有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 指南建议书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同一批次的指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请的指南建议书总数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内容

申报的指南建议书必须满足指南条目明确的研究目标及主要内容、主要指标、成果形式、技术成熟度、研究周期、经费限额等相应内容要求;除指南条目明确允许外,不可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申报单位可缩短研究周期。申报公开类指南建议书,需严格做好脱密处理,指南建议书、经费概算论证报告等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以及涉及敏感信息。

(四)其他

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且尚未解禁的申报单位和申请人提报的申请材料;不受理基础研究项目群前期批次指南专题研究项目验收评估结果为“差”的项目负责人提报的申请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本批次指南建议书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光盘形式)两种,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

1.材料准备

(1)指南建议书(盲评版)(模板见附件1,封面不盖章)。

(2)指南建议书(会评版)(模板见附件2,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如果为联合申报,封面只需加盖牵头申报单位公章)。

(3)经费概算论证报告(模板见附件3,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如果为联合申报,总的经费概算论证报告封面只需加盖牵头申报单位公章,且牵头申报单位和每个联合申报单位均需编制各自的经费概算论证报告,封面需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总的经费概算论证报告和分经费概算论证报告需要合并成一个文件。经费概算论证报告的附表1至22需通过“国防装备概算及报审价软件(ATK)”填报生成)。

(4)保密和廉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如果为联合申报,牵头申报单位和每个联合申报单位均需提供保密和廉洁承诺书,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后合并成一个文件;中北大学由单位统一准备,参研单位自行准备,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单位信息表(模板见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如果为联合申报,牵头申报单位和每个联合申报单位均需提供申报单位信息表,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后合并成一个文件)。

(6)材料非密证明或者保密审查证明(针对公开类指南条目,提交的所有材料不得涉密,需提供材料非密证明(模板见附件6),并加盖公章;针对有限公开类指南条目,提交的材料密级应与指南条目密级相符,并提供单位保密审查证明(模板见附件7),加盖公章。注:校保密办开具相关证明需履行审批手续,非密证明需签署中北大学项目申报保密审查表(附件8),保密审查证明需签署中北大学涉密科研项目定密保密审批登记表(附件9))。

(7)申报有限公开类指南条目的单位,需提供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如果为联合申报,牵头申报单位和每个联合申报单位均需提供,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后合并成一个文件)。

(8)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为联合申报,牵头申报单位和每个联合申报单位均需提供,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后合并成一个文件;部队单位不做要求)。

以上文件中:申报有限公开类指南项目的需提供上述8种材料;申报公开类指南项目的需提供上述除第7项之外的7种材料。需要强调说明的是,针对联合申报的项目,经费概算论证报告需要完成一份总的经费概算论证报告,封面只需加盖牵头申报单位公章,并且在总的经费概算论证报告后,附上牵头申报单位和每个联合申报单位的经费概算论证报告作为附件,封面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模板从新浪邮箱kyyjpfzc@sina.com,密码3922080的收件箱下载。

2. 软件申报

此次申报必须使用“项目申报软件”(软件及操作说明见附件10)。材料申报需要按照要求填写申报单位、申报项目等信息,同时(1)指南建议书(盲评版)、(2)指南建议书(会评版)、(3)经费概算论证报告、(4)材料非密证明或者保密审查证明、(5)保密和廉洁承诺书、(6)申报单位信息表、(7)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针对有限公开类指南条目)、(8)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均需上传PDF格式。(1)指南建议书(盲评版)以外,其余7项材料均需具有已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页(公章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保密资格单位名称一致)。

材料申报完成后,生成上报数据包文件(如需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需重新生成数据包文件,最终生成的数据包文件请勿修改)

(二)材料提交

1. 电子材料(光盘形式)提交

所有电子材料一律通过“项目申报软件”生成数据包,并以光盘形式提交。

2. 纸质材料提交

每条指南申报项目对应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各1份,并装入一个文件袋(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及指南编号、申报人和联系方式),材料包括:(1)指南建议书(盲评版)、(2)指南建议书(会评版)、(3)经费概算论证报告、(4)材料非密证明或者保密审查证明、(5)保密和廉洁承诺书、(6)申报单位信息表、(7)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针对有限公开类指南条目)、(8)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均为A4纸黑白打印,普通装订,不得胶粘。

(三)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指南建议书(盲评版)电子版命名规则:对应指南编号-指南名称-建议书(盲评版)(密级)(特别强调:盲评版建议书不得体现任何单位与个人信息!)

2.指南建议书(会评版)电子版命名规则:对应指南编号-指南名称-申报单位公章名称-建议书(会评版)(密级);

3.经费概算论证报告电子版命名规则:对应指南编号-指南名称-申报单位公章名称-经费概算论证报告(密级);

4.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公章名称-单位信息表(密级);

5脱密证明(或者保密审查证明)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公章名称-脱密证明/保密审查证明(密级);

6.单位保密资格证明材料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公章名称-保密证明材料(针对有限公开类指南条目)(密级);

7.保密承诺书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公章名称-保密承诺书(密级);

8.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版命名规章:申报单位公章名称-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密级)。

(四)注意事项

1.指南建议书(盲评版)不得体现申报单位或申请人任何信息。若盲评时,有专家指出存在上述情况的,一经核实,即按盲评不通过处理;

2.会评材料相关内容必须与盲评材料一致;

3.指南建议书(含盲评版和会评版)、经费概算论证报告填写的指南编号、名称必须与发布指南信息一致;

4.指南建议书申报经费不得超过指南对应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

5.请提前准备会评PPT材料,受理时无需提报,根据会评进度安排,另行通知会评PPT材料提报要求和时间。

三、受理

(一)意向确认

2023年9月20日18:00前,科学技术研究院第四会议室登记确认。

(二)受理与形式审查安排

申报材料由单位形式审查后,统一提交。

受理时间:2023年9月27日18:00前;

受理地点:科学技术研究院第四会议室。

存在以下情形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1.申报材料不齐全;

2.申报指南建议书的编号、名称、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主要技术指标、成果形式、研究周期、经费等信息与指南条目不符;

3.申报单位保密资格不满足申报指南密级要求;

4.指南建议书盲评材料样式与规定不符或有特殊标记;

5.指南建议书会评材料、非密证明或者保密审查证明、保密和廉洁承诺书、申报单位信息表、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针对有限公开类指南条目)、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报单位不符;

6.申报经费超过指南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

7.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情况。

四、评审与结果公示

(一)指南建议书评审分为盲评和会议评审,按照《基础研究项目群指南建议书评审工作规范》执行(见附件11)。

(二)盲评时申请人不到现场答辩,未通过盲评的申报项目不再通知;对通过盲评的申报项目,将在项目集中受理截止日期后20日内通知会议评审安排,需申请人现场答辩。

(三)会议评审后,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会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仅受理实名提出的异议。

联系人:李光0351-3922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9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填报《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及《2023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为2023级新生赠送“迎新面”服务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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